了解您的权利
如在亲自提供证言时,您需要语言口译服务,可于会面前至少五个工作日拨打 503-797-1916 向 Metro Council(地铁委员会)办公室提出要求。
若因残障或在亲自提供證言时,您需要服務或便利設施,可于会前至少 24 小时拨打 503-797-1916 向 Metro Council(地铁 委员会)办公室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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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通过多种不同方式与 地铁委员会分享您的意见、意愿和建议。 您的意见可能会影响决策。 您的意见可能成为本地区决策永久纪录中的一部分。
您可于下列情况下提供证言:
委员会会议进行时
地铁委员会主席于每次委员会会议开始时,都会邀请不同人士就议程上待议或并非待议的题目提供证言。 委员会会议的此环节被称为「公众沟通」环节。
法令公听会
按法律要求,地铁委员会的所有法令都需要召开公听会。 在法令公听会上,公众可于委员会进行任何立法前发表意见。
决议案公听会
法律并不要求委员会就决议召开公听会。 但委员会主席可酌情听取公众对决议案的意见。
您也可以书面形式在线上分享意见
您可随时在线向地铁委员会提交证言。 在您感兴趣的地铁委员会预定会议前一天的下午 4 点前递交意见,让您的意见成为会议纪录的一部分。 在会议开始前,地铁委员会成员会在截止时间前收到意见。
在线递交意见
如何在会议进行时发表意见
公开会议以现场和在线两种方式进行。
您可以在周四上午 10:30 亲亲临 Metro Regional Center 参加理事会现场会议,也可以通过 Zoom 在线参与。如果您需要在线参加会议的帮助,请至少在会议前两个工作日致电 503-813-7591 联系立法协调员,或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会议前
- 参阅会议议程,了解是否有涵盖您感兴趣的议题。 对没有出现在议程中的议题发表意见,需在每次会议开始时,于议程中的「公众沟通」环节进行。 对特定的法令提供证言,可在专为该议题预定的公听会上提出。
- (可选项目)通过发送电邮至立法协调员 [email protected] 提前登记。 若您希望就会议议程上的项目发表意见,请告知协调员。 在会议当天中午前登记的人士,将可优先发表意见。 发表公众意见者无需预先登记。
- 公众证言的人士,每人的发言时间仅限三分钟。 为确保您有足够的时间,预先演练可能会有帮助,您也可以准备一份提纲,让您在发言时无需将内容逐字读出。 若有大量人士登记发言,则每人三分钟发表证言的时间可能会缩短,以确保每人都有机会发言。
在网路会议上
- 在会议当天,访问地铁委员会的日程网页。 找出您想出席的会议,点击位置链结在电脑上参与。 如果您想通过电话参与,可拨打网页上列出的电话号码。 如果这是您首次参加网路会议,建议您多预留几分钟的时间让自己登入。
- 等待议程中公众沟通,或法令公听会环节。 若您已预先登记,轮到您发言时,会呼叫您的姓名。 如没有作预先登记,请注意虚拟「举手」的提示。
- 开始发表证言时,请说出:「为作记录起见,本人的姓名是 ______。」
- 向委员会致词时,请以「委员会主席及委员会成员。」作为称呼。
- 如果您想对一项已预定的委员会决策分享意见,请说出您支持还是反对该立法措施。 请扼要解释原因。 尽可能提供事实证据来支持您的个人意见。
如何亲临会场发表意见
委员会议事厅位于 (波特兰市)Lloyd District 的 Metro Regional Center(Metro Regional Center),地址为 600 NE Grand Ave。
请注意: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当前地铁公共会议都以 Zoom 的形式举行。 如您需要在参与网路会议方面取得协助,请在会议前至少 2 个工作日致电给立法协调员,电话是:503-797-1916。
会议前
- 预先从线上或委员会会议厅查阅会议议程,看看议程上是否包括您感兴趣的议题。
- 公众证言的人士,每人的发言时间仅限三分钟。 为确保您有足够的时间,预先演练可能会有帮助,您也可以准备一份提纲,让您在发言时无需将内容逐字读出。 若有大量人士登记发言,则每人三分钟发表证言的时间可能会缩短,以确保每人都有机会发言。
- 任何可用作支持的材料,例如地图或其他文献,请携同 10(十)份副本,另加一份书面证言的副本。 当您被叫到发言时,请将这些副本交给立法协调员。
开会时
- 若您到达会议时 您的项目并不在议程中,可向立法协调员查询您是否应在会议的公众沟通环节发表证言,或是当您的项目在另一个预定时间进行时,才回来发表证言。
- 填写发表证言卡,提供您的姓名、地址及议程项目(如适用)。 将发表证言卡交给立法协调员。 您必须将卡亲自交回。 委员会在每次会议中,只容许每人使用一张证言卡。 委员会主席决定召唤公众成员发言的次序。
- 当您获召发表证言时,到会议厅前方,在设有麦克风的桌子前坐就坐。 开始发表证言时,请说:「为作记录起见,本人的姓名是 ______。」
- 向委员会致词时,请以「委员会主席及委员会成员。」作为称呼。
- 开始时,请说出您对议程上的立法措施表示支持或是反对。 请扼要解释原因。 尽可能提供事实证据来支持您的个人意见。
如何以邮递方式发表意见
- 将书面形式的证言邮寄到 600 NE Grand Ave., OR 97232,注明收件人为 Metro Council(地铁委员会)。
- 请注明您的姓名及联系信息。
- 任何可用作支持的材料,例如地图或其他文献,请提供十(10)份副本。
- 在意见中,请指出您所递交的证言是否与即将举行的委员会会议或公众听证会议程上的题目有关。 证言必须在会议前收到才能成为会议纪录的一部分。
- 证言副本若在在预定的委员会会议前获收,将提交给委员会。